历代食人历史
周王朱橚第五子朱有熺食人肝脑,废为庶人[28]。 韩观杀人甚多,御史欲弹劾他。一日,观召御史饮,以人皮为坐褥,耳目口鼻显然,发散垂褥,首披椅后。肴上,设一人首,观以箸取二目食之,曰:“他禽兽目皆不可食,惟人目甚美。”观前席坐,每拿人至,命斩之,不回首视,已而血流满庭。观曰: “此辈与禽兽不异,斩之如杀虎豹耳。”御史战栗失措曰:“公,神人也。”竟不能劾。[29] 天顺元年(1457年),北畿、山东并饥,发茔墓,斫道树殆尽。父子或相食[30]。 成化二十年(1484年),是秋,陕西、山西大旱饥,人相食。停岁办物料,免税粮,发帑转粟,开纳米事例振之[31]。 正德 编辑 正德三年(1508年),大旱、蝗灾,民大饥,疫病流行,人相食。 正德五年(1510年)八月,刘瑾被磔死,凌迟三日,共剐3300余刀。行刑之日,北京鼎沸,百姓相争以一钱买刘瑾一块肉,生吞以泄恨。 正德十四年(1519年):“是岁,淮扬饥,人相食。”《明史·武宗纪》 嘉靖 编辑 嘉靖元年(1522年),韩邦靖“起山西左参政,分守大同。岁饥,人相食,奏请发帑,不许。复抗疏千余言,不报。乞归,不待命辄行。军民遮道泣留,抵家病卒,年三十六。”(明史卷201) 嘉靖三年(1524年)“湖广、河南、大名、临清饥。南畿诸郡大饥,父子相食,道殣相望,臭弥千里。”(《明史·五行志》) 嘉靖四年(1525年)三月,余珊应诏陈言曰:“自逆瑾(刘瑾)以来,尽天下之脂膏,输入权贵之室。近年以来,黄纸蠲放,白纸催缴;额外之敛,下及鸡豚;织造之需,自为商贾;江淮母子相食,兖豫盗贼横行,川陕湖贵疲于供饷:田野嗷嗷,无乐生之心。”(明史卷208) 嘉靖九年(1530年):“畿内、河南、湖广、山东、山西大饥。十五年(1536)湖广大饥。”(明史卷30·五行志) 嘉靖三十一年(1552年)(二月)“宣大二镇大饥,人相食。”(《明史·五行志》) 嘉靖三十二年(1553年),京师大饥,人相食,米石二两二钱。(《历代社会风俗事物考》引《金垒子》) 嘉靖三十六年(1557年)“辽东大饥,人相食。”(《明史,五行志》) “嘉靖三十八年(1559年)八月,以辽东连年饥馑,至有父食死子者,发银籴粟赈之。”(《中外历史年表》) 万历 编辑 万历六年(1578年)李时珍完成《本草纲目》,他搜集药名是为了“凡经人用者,皆不可遗”,“人部”举凡毛发、指甲、...